日前,经省同意,省商务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规范交易、推动汽车流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企业备案管理、二手车商品化流通、转让登记、管理
日前,经省同意,省商务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规范交易、推动汽车流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企业备案管理、二手车商品化流通、转让登记、管理